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报告该怎么写——以首批国家示范高职院校2012年报告为例
综论 - 调查


  李孟瑞 杨云峰 王玉

  人才培养质量报告制度是现代高等教育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院校履行社会职责,提高竞争和质量意识的重要环节。从2011年教育部在国家示范高职院校中选取试点院校,到2012年要求全部国家示范(骨干)高职和省级示范高职编制人才培养质量报告(简称“质量报告”,下同),该项工作进展怎样、编制中存在哪些问题以及如何更好地开展这项工作,已成为高职院校乃至关心高职教育的各界人士关注的焦点之一。28所首批国家示范高职院校作为我国高职教育改革发展和管理的“先锋”,对其质量报告进行分析,对进一步规范、加强和改进高职院校质量报告编制工作具有重要参考价值。(详见附件)(信息来源:《职业技术教育》2013年第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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