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要切实尊重和保障职业教育权
综论 - 新思维


  王国光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发展职业教育是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缓解劳动力供求结构矛盾的关键环节;到2020年,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各级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其中行政责任是关键。所谓行政责任,广义上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行政活动中履行和承担的义务。因此,在发展职业教育中,政府不仅要依法保障职业教育发展,还要采取积极措施推进职业教育健康发展,其行政责任就是要保障公民接受职业教育的权利、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国家教育权、保障行业企业的社会教育权等。(详见附件)(信息来源:《职业技术教育》2013年第2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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