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
新闻 - 各地


  9月27日,福建省教育厅出台《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在中高职招考制度改革上,福建省将有三项举措:一是继续推进示范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试点,国家示范(骨干)和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分别安排不超过本校年度招生规模30%和20%的计划,组织单独考试招生;二是“高职单招”开展以市级及以上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代替考生专业技能水平试点,同时扩大应用型普通本科学校招收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规模;三是对在实践岗位有突出贡献的在职高技能人才,探索实施单独招生的办法。(信息来源:《职业技术教育》2012年第3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