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度区域
见证 - 见证2006


评选标准

1、着眼于区域经济特点构建职教发展模式,表现出强烈的创新冲动

2、政府主导作用突出,统筹力度大,效果明显

3、发展经验受到广泛关注和肯定

上榜

1、辽宁沈阳

2、陕西渭南

3、天津

4、山东胶南

5、河南

6、湖北黄石

7、吉林长春

8、广东

9、四川眉山

10、宁夏

入围

1、江苏苏州

2、重庆

3、上海

4、吉林辽源

5、青海

6、福建厦门

7、湖南湘潭

8、海南保亭

9、江西

10、广西玉林(详见附件)(信息来源:《职业技术教育》2007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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