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出台政策奖励企业接纳中职学生上岗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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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促进中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在企业上岗实习期间每月应获得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50%的实习生活补贴,同级财政根据企业实际接纳上岗实习且实习时间累计1个月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人数,按人均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并根据最低工资标准逐步提高,用于改善学生实习条件。财政承担部分所需经费列入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年度预算,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参照此标准由同级财政予以补助,由学校统一支付给企业。(信息来源:《职业技术教育》2012年第2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