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明确“十二五”期间职业院校不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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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19日,《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发[2011]9号)发布。关于职业学校设置工作,《意见》提出,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不升格为高等职业学校,也不与高等职业学校进行合并;高等职业学校原则上不升格为本科学校,不与本科学校进行合并,也不更名为高等专科学校;医药类高等专科学校原则上不予增设;从严掌握师范、公安类高等专科学校的增设;公办普通专科层次学校升格为本科学校必须从严掌握;对民办普通专科层次学校,如其布局合理,办学条件达标、办学特色突出、无违规行为、毕业生届数在7届以上,符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需要,可在原有基础上申请组建本科学校。(信息来源:《职业技术教育》2012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