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区与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合作培养“免费中职师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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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7日, 西藏、新疆、广西自治区教育厅与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举行合作培养“免费中职师范生”签约仪式。教育部副部长鲁昕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根据协议,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今年将从广西、西藏、新疆招收定向学生150名,三区将安排专门经费用于他们的学习和生活,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万元。免费中职师范生在修读年限内免缴学费、住宿费,并可领取适当的生活费补助,同时可享受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免费中职师范生在校期间不得转专业,毕业后须回所在自治区的中等职业学校从事职业教育工作,广西要求工作不少于6年,西藏要求工作不少于8年,新疆要求工作不少于5年。(信息来源:《职业技术教育》2011年第1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