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阶段性与全局意识
综论 - 时评


  陈衍

  15年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颁行,正式结束了我国只能靠80来项行政法规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历史。在这15年中,许多地方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职业教育法》实施条例或实施办法。贯彻这项职业教育的根本大法,一度成为战线的理论和实践热点。2001年,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组织了《职业教育法》的执法检查。2004年,国家教育督导团组织了职业教育专项督导检查。各地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职业教育执法和督导检查工作。这些年职业教育得到大力发展,“有法可依”是不能忽略的因素。(详见附件)(信息来源:《职业技术教育》2011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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