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针对职教校企合作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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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第一部专门针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法规《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已经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正式批准,将于2009年3月1日起施行。据宁波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一条例的颁布实施,将为妥善解决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意外事故,保护企业商业秘密,建立扶持、引导校企合作发展的长效机制,实现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信息来源:《职业技术教育》2009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