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鼓励在岗农民工培训
新闻 - 各地


  日前,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做好特别职业培训工作。通知要求,鼓励企业开展在岗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企业招用进城求职农村劳动者,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企业培训机构对其进行技能培训或委托定点培训机构实施技能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培训补贴。继续实施困难企业特别职业培训。经认定的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的,继续给予培训补贴。(信息来源:《职业技术教育》2010年第1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