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启动闽台高职联合培养人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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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福建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公布闽台高职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的通知》。明确从2009年起,福建省的13所高职院校将牵手台湾同类院校,联合培养适应台企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福建在全国率先实现两岸职业教育以“校-校-企”模式合作培养人才。按规定,项目院校、台湾高校和台资企业将签订规范的联合培养人才协议书,项目中专业课教师来自台资企业兼职教师的比例达到50%以上,引进台湾高校的优质课程不低于专业课程的30%,台湾学校教师承担的专业课不低于25%,学生进入台资企业毕业实习、毕业设计或顶岗实习的时间不少于半年。首批校-校-企闽台合作办学专业有41个。(信息来源:《职业技术教育》2009年第1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