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职院校评估增加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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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起,天津市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评估工作将实施新方案。新方案中最突出的是把就业评估指标首次作为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达标的重要指标。对于没有通过该项评估的高职院校,天津市教委将减少该校的招生计划。据了解,天津市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将采取内外结合的方式进行,即在学校自评的基础上再组织校外专家入校考察。新方案增添了学生就业情况、用人部门对毕业生质量的实际评价等标准,要求高职院校近3年的首次就业率和年底就业率的平均值都要大于天津高校平均值,并且毕业生就业岗位稳定率较高,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率较高。此举目的不仅仅是引导学校关注学生就业,更重要的是促进学校加强内涵建设,建立和完善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保障机制。(信息来源:《职业技术教育》2009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