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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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学习签署践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活动的通知》(教职成厅[2016]2号),要求将公约作为中等职业学校新学期开学主题教育内容之一,深入学习宣传、组织共同签署、督促指导践行,教育引导学生自觉养成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行为习惯。据悉,公约文本是在广泛发动中职学生、教师参与讨论、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公约共8条,集中体现了十八大以来对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新精神新要求,涵括德、智、体、美、劳、心理健康等方面。突出了中职学生群体的特点和职业教育特色,是针对中职学生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的基本要求。公约是中职学生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共同约定,是对《中小学学生守则》的补充,对中职学生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教育部要求,一是深入宣传学习公约。各地各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公约,营造学习公约的良好氛围,做到全体学生知晓了解公约、认同公约。二是组织学生共同签署公约。各地各校要将公约签署仪式作为学校常规德育活动之一,通过学生共同签署公约,作出承诺,使公约成为学生共同遵守的约定。三是督促指导学生践行公约。各地各校要督促学生认真履行公约,实现从“要我做”向“我要做”的转变,切实把公约落到实处。(信息来源:《职业技术教育》2016年第2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