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学徒制试点中企业主体地位缺失的表现、原因及对策 |
综论 -
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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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利 周谊
摘要:现代学徒制是以企业为本位的一种职业教育模式,企业应是现代学徒培训的主体。但我国现代学徒制试点中,企业参与时间不足、任务少、深度不够,主体地位并没有得到体现。其主要原因在于试点中还没真正突破学校本位的职业教育模式,企业由于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和培训经验,缺少承担主体责任的意愿和能力。要改变这一局面,需要建立企业本位的职业教育模式以作为目前学校职业教育模式的补充,并建立相应的企业激励机制和学徒支持系统。
关键词:现代学徒制;企业;主体地位
中图分类号:G719.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219(2016)27-0016-05(详见附件)(信息来源:《职业技术教育》2016年第2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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