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应构建功能完整的高等职业教育学位制度
新闻 - 研究


  西南大学崔延强等在《教育研究》上发表的“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学位的制度功能及其构建”认为,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至今尚未建立学位制度,这不仅阻断了学习者的学习进程,也阻碍了我国技能人才培养的质量提升和体系建设。在构建路径上,首先,加强和完善顶层设计。一是明确高职教育在高等教育体系中和高职教育学位制度中的法律地位。二是改革现行学位管理体制,强化省级政府在未来高职教育学位制度建设与管理中的统筹权。其次,制定高等职业教育学位授予标准。第三,搭建制度体系立交桥,促进不同学位制度衔接。在横向上,沟通高职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推进高职毕业生转学普通教育,获得普通高等教育学位;沟通高职教育与专业学位教育,允许高职毕业生进入专业学位教育系统;沟通非学历高职教育与学历高职教育,推进终身职业教育发展。在纵向上,根据职业技术教育的特点设立副学士学位,延长学位层级,消除副学士学位与学士、硕士、博士学位之间连接的制度障碍,允许高职毕业生进入学术型研究生教育体系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体系,并逐步构建起独立的职业教育研究生学位制度。第四,完善国家职业资格制度,衔接高职学位授予。通过国家职业资格制度衔接高职教育学位是我国未来高职教育学位制度发展的重要方向。第五,建立本科层次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一是推动部分普通本科院校转型,发展应用技术高校。二是制定高职院校本科办学标准,达到标准的高职院校可以升格到本科层次。(信息来源:《职业技术教育》2015年第3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