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双主体办学的治理结构、实现途径和政策研究”开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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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4月10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国家重点课题“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双主体办学的治理结构、实现途径和政策研究”课题开题。课题负责人、教育部职教中心研究所所长杨进教授代表课题组全体成员做了开题报告。他指出,聚焦研究的时代背景、政策背景和实践需求,可以看出,职业教育作为我国教育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培养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基本途径,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提高劳动者素质、推进产业创新发展、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持城市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也要认清,作为与经济社会联系最为紧密的教育类型,职业教育与产业、市场脱离较为严重,缺乏深度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企业在职业教育办学中尚不具备主体地位。总体上看,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既有法律层面、管理体制层面的问题,也有激励机制和职业教育办学方式等方面的制约。因此,研究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实现不同利益主体资源共享、彼此依赖,形成互惠互利和相互合作的机制和组织机构,需要从治理和治理结构的视角重新审视校企合作中同样具有主体地位的学校和企业之间的关系和互动。

  在此大背景下,杨进介绍了课题研究的框架内容:一是现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双主体办学的模式、实际效果以及运行中的体制和制度性障碍;二是运用现代社会治理理论,构建校企合作双主体办学的分析框架和理论模型;三是构建校企合作双主体办学的有效治理结构,在政府统筹和相关法律框架下,明确校企双方的责权利和社会合作中的良性互动关系;四是探究校企合作双主体办学的有效途径;五是在政府、市场和社会三方作用下,提出职业教育加强校企合作双主体办学的政策建议。(信息来源:《职业技术教育》2015年第1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