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要求中职学历教育学生学籍实行电子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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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1月15日,教育部发出《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试行)〉的通知》(教职成[2014]12号),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为每名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建立学籍电子档案。《办法》规定,每年新生秋季学籍电子注册截止时间为当年的11月20日,春季学籍电子注册截止时间为当年的4月20日。新生报到后,中等职业学校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合格的学生通过学生系统为其建立学籍电子档案,并提交上级学籍管理部门核准。学籍管理部门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核准通过的学生方可取得学籍。(信息来源:《职业技术教育》2015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