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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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3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人社部发[2014]96号)》,明确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参加企事业单位招聘、确定工资起点标准、职称评定、职位晋升等方面,按照全日制大专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意见》强调,加大对技工院校资金政策支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落实技工院校毕业生待遇政策。到2020年,要在全国建设100所办学特色突出、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强,社会影响力大的国家级示范性技师学院,建设200所国家级重点技师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信息来源:《职业技术教育》2014年第3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