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教动态2015年第9-10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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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教动态2015年第9-10周
(2月23日-3月8日)

  《贵州日报》消息,3月1日,《贵州省职业教育条例》正式施行。这是继1986年省人大颁布的《贵州省职业教育暂行条例》施行近30年之后,贵州再次修订颁布新的职业教育条例。《贵州日报》特邀省教育厅副厅级督学邹联克解读了新条例出台的背景及大家普遍关心问题。新条例与1986年颁布的《贵州省职业教育暂行条例》有7项不同。一是学费减免。新条例规定:在中等职业学校接受全日制学习的学生免交学费,向贫困人口提供免费职业教育。二是中高本贯通打破“天花板”。新条例加强了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本科教育之间的互通衔接:普通高等学校应当划出一定招生比例,用于中职、高职学生进入普通高等学校接受教育。完成中职、高职教育的学生,经考核合格,可以进入普通高等学校接受教育。正在接受或者已完成普通高等教育的学生,可以免试进入职业学校接受教育。三是学制更弹性。新条例允许职业学校实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允许学生工学交替,提前或者延后完成学业。职业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学生学分互认。原条例学制相对固定,比如中等专业学校的学制被规定为三至四年。四是师资队伍建设更注重实用。新条例提出要加强建设具备教师资格和其他专业技术资格的双师型队伍,公办职业学校实行编制到校、经费包干、专兼结合、自主聘用、动态管理的教师管理机制。职业学校教师应当定期到企业实践。和以前相比,新条例更加注重教师的多元化,强调素灵活性、自主性和实用性。五是人才培养更强调工学结合。新条例规定职业教育实行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职业学校应当安排学生到用人单位顶岗实习。鼓励职业学校学生参与实习,并更注重保护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劳动报酬等利益。六是办学主体多元化。新条例提出建立和完善政府推动、市场引导、行业指导、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化的办学体制。较之以前以公办为主的办学体制更大程度地提升了社会多元主体的参与度。七是办学经费更有保障。新条例鼓励行业和企业等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职业教育。并支持境外组织和个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举办职业教育。给予民办职业学校与公办职业学校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原条例中,职教经费来自地方各级财政拨款,以及办学主管部门自筹、社会资助、勤工俭学等渠道。

  《人民政协报》消息,“《职业教育法》于1996年颁布实施至今,已与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不相适应,到了修改的时候了。”3月5日,武鸿麟委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武鸿麟委员介绍,“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职业教育的法律地位不明确,职业教育的保障不足,管理体制不顺,职业教育发展不平衡,法律配套和衔接、基本框架、立法技术、可操作性等方面存在缺陷等等。他建议,要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及中央有关指示,修订完善《职业教育法》的指导思想。调整《职业教育法》的体例结构和基本框架,作为修订完善的纲与目。具体包含总则(包括立法宗旨、依据,职业教育的地位与作用,办学的方针、体制、管理体制等)、基本制度(包括职业教育体系、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地位及协调制度,学制、招生制度,职业资格证书和就业准入制度等)、职业与教学(包括办学模式、人才培养模式、基本教学制度、办学自主权、管理方式等)、职业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包括教师任职资格、职称评定、专兼职管理办法,受教育者的权利义务,奖励制度等)、投入及保障(包括经费投入、管理机制、设施设备要求等)、法律责任(包括违法行为的具体责任等)及附则(包括法律适用问题及实施时间等)。武鸿麟委员还表示,加强职业教育法的体系建设。《职业教育法》应更有针对性和操作性,配套法规要完善;从宏观和法制上把握职业教育的方向,作为职业教育的基本法。并明确国务院以及各省(区、市)结合实际制定和实施对应法规的权利和责任;同时制定各种单项配套法规,并与《教育法》等相关法律衔接,促进职业教育法制化。

  人民网消息,3月6日,重庆市渝中职业教育中心举办了以“优雅教育、优雅生活”为主题的“教职工个人修养提升项目启动暨‘三八’妇女节庆祝活动”。师生欢聚一堂,以庆祝“三八”国际妇女节为契机,在欢声笑语中,体验了一场优雅生活体验自助餐会,吹响了学校探索“优雅教育”之路的号角。此前,学校旅游专业师生早就摆好自助餐会,用自制精美的水果拼盘,可口的各式糕点、香浓的现磨咖啡、唯美的茶艺展示和标准优雅的礼仪服务,给全体师生和来宾准备了一场“优雅教育”的饕餮盛宴。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消息,3月6日,省教育厅在长沙召开2015年度全省职成教育工作视频会议,学习贯彻全国和全省职教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2014年度湖南省职成教育工作成绩,分析当前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形势,部署2015年工作。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邹文辉出席会议并做工作报告。全省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职成教科(股)负责人,所有职业院校长参加了会议。省教育厅机关相关处室和教科院负责人,长株潭高职院校长及长沙市所有与会人员参加省教育厅主会场会议。

  《中国教育报》消息,日前,从甘肃省教育厅获悉,从今年春季学期起,该省所有中职学校将把公共艺术课列入教学计划,并开设特色鲜明的地方文化课程,为中职生补齐文化素养的“短板”。根据甘肃省《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素质教育的指导意见》,该省中职学校将使用教育部推荐的《百首古诗赏析100》《百首名曲赏析100》《百幅名画赏析100》等教材,让学生更多地接触艺术文化经典。同时开设“甘肃历史”“甘肃地理”“华夏文明在甘肃”等地方课程,有条件的中职学校要开设经典诵读、中华礼仪、传统技艺课程。此外,各中职学校也将对课程教材体系进行改革创新,按照基础知识、职业知识和拓展知识几大模块,合理确定文化基础课内容。甘肃省教育厅要求,各学校要加强选修课程建设,适应不同生源对象特点,开设安全、人口、资源、环境、现代科学技术、经济与管理等选修课程,使教材更加生活化、情景化、动态化、形象化。

  《中国教育报》消息,近日,山东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意见,建立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整体提高高等职院校经费水平。山东明确,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实施范围覆盖全省独立设置的所有公办高等职业院校,要求2016年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标准达到1.1万元,2017年达到1.2万元。省财政将逐步提高省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水平,各市也将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专业办学成本、学费收入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标准,并逐步形成动态调整机制。从2015年起,山东省财政将建立综合奖补机制,激励和引导各市提高生均拨款水平。综合奖补包括拨款标准奖补和改革绩效奖补两部分,其中拨款标准奖补根据各市提高高职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情况核定,改革绩效奖补根据各市推进高职院校改革进展情况核定。

  《中国教育报》消息,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应根据本校课程设置要求和学分认定办法,对转入学生已经修习完成课程,按“相同直认、相近互认”的原则进行学分认定,尽可能认定学生已经获得的学业成绩,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学习。记者今天从浙江省教育厅获悉,该省教育厅日前就推进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学生相互转学工作提出了明确意见。浙江省提出,需要转学的普通高中学生或中职学校学生,可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中职学校或普通高中提出转学申请;接到申请后,中职学校或普通高中在有空缺学位,并依一定程序对学生高中段学习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后,报经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同意学生转学申请。浙江省强调,转入中职学校的普通高中学生应至少修习一年,达到中职教育毕业标准方可获得毕业证书;转入普通高中的中职学校学生完成普通高中所规定的学分,达到普通高中教育毕业标准的方可获得毕业证书。学生应当与转入的同年级学生一起进行毕业认定,一起发放毕业证书。

  新华网消息,教育部3日公布2014年全国中职毕业生就业情况。数据显示,2014年,包括技工学校在内的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人数为577.70万,就业人数为558.54万,就业率为96.68%。其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学校毕业生总数为471.24万,就业人数为454.85万。从就业去向看,数据(以下均不含技工学校)显示,到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占就业总人数的55.79%,是中职毕业生的主要去向;升入各类高一级学校就读的占15.32%,比例位居第二;合法从事个体经营的占14.59%,以其他方式就业的占14.30%,自主创业和参与创业开始蔚然成风。从就业质量看,在直接就业的学生中,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达88.96%,毕业生就业稳定性不断提高。据不完全统计,毕业生就业月平均起薪在2000元以上的省区市有20个,就业月平均起薪2001~3000元的占33.93%,高于3000元的学生占12.74%,毕业生的就业薪酬明显提高。近84%的就业毕业生有社会保险,毕业生的社会保障状况持续改善。从就业地域分布看,在本地就业的毕业生占直接就业学生的63.94%;异地就业的占35.46%;境外就业的占0.60%,东中西部就业率差距明显缩小。同时,超过70%的中职毕业生入学时为农村户籍,但毕业后超过92%的直接就业学生在城镇就业。

  《中国教育报》消息,走遍黑龙江省7所农业类高职院校,全国人大代表、哈尔滨市第四医院老年病科主任高广生发现,该省高职60%的涉农专业班年招生数量不足30人。高广生说,7所农业类高职院校中,有2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1所国家骨干高职院校、4所省级骨干高职院校。截至2013年8月底,这7所农业类高职院校共开设包括种植类、养殖类、食品类、农业机械类等28个涉农专业,在校生7672人,平均每所学校年招生涉农学生365人。“这些高职院校培养的涉农人才数量远远不能满足黑龙江省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高广生说。黑龙江省农业类高职院校迎难而上,采取多种措施,努力提高涉农专业的吸引力。自2013年开始,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在7个涉农专业开展免费教育试点,对有志于毕业后服务本地区农业经济的学子减免前两年学费。试点专业由试点前每年招生82人,一跃升至平均每年招生255人,相当于试点前的3.1倍。高广生表示,高职涉农专业免费教育试点尽管成效显著,但大面积推广仍力不从心,急需得到国家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高广生建议尽快出台支持高职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的政策和扶持措施,为农业现代化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同时也为政策逐步向全国推广起到先行试点作用。

  《光明日报》消息,“我们现在关于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的法律规定,大体散落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职业教育法和工会法等法律中,还没有一部职业技能培训方面的专门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孙宝树认为,亟须制定专门的职业技能开发法,以促进劳动者实现高质量的稳定就业,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

  新华社消息,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师范大学校务委员会副主任庞丽娟建议,在我国经济发展的新阶段、新常态下,我国更应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为创新发展提供足够的人才支撑。庞丽娟说,我国经济要调结构、提质量,以创新推动发展,就需要各层次各类型的人才储备。为此应把职业教育放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更加重要的位置,但目前我国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不相适应。“社会本身就需要各类型的人才,不是人人都适合去高校、做研究,但现在就业上普遍都是‘唯学历’,要的都是硕士、博士,中职、高职的学生出路少,也不能考公务员,缺少晋升发展的空间。”她说。她建议,政府要切实突破现有的劳动、人事和就业制度,在薪酬、晋升制度上要根据人的能力素养、业绩贡献来衡量。同时,在制度设计上,要打开职业教育学生的上升通道,比如允许他们考公务员等。

  中国新闻网消息,陕西省教育厅披露,当地2015年首次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全省62所招收高等职业教育层次学生的院校均参加,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少于本校在陕招生总计划数的50%。据介绍,陕西实施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高职院校分类入学与统一高考相互并行,形成多元录取的一种新常态。2015年,陕西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少于本校在陕招生总计划数的50%。分类考试招生未完成计划将转入统考录取。张和平说,考生在选择报考院校时,一要注意各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时间安排,避免因时间冲突导致精力分散、结果不理想等情况。二要根据自身兴趣爱好及竞争实力合理选择院校,避免出现被全部所选院校都淘汰出局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