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联合印发《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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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4日,教育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试行》(教职成厅[2014]1号)。《方案》提出,新型职业农民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对象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初中毕业以上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力),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领域工作的务农农民以及农村新增劳动力。实行弹性学制,有效学习年限为2~6年,允许学生采用半农半读、农学交替等方式,分阶段完成学业。(信息来源:《职业技术教育》2014年第9期)